离婚3次我依然痴迷婚姻
2007/11/07

 

  婚姻是一个个驿站,我马不停蹄。

  我相信婚姻是男人女人生活在一起的最好形式。我还认为婚姻是承载肉体欢娱的最佳场所。在和男人的关系中婚姻始终是我的第一选择,虽然我是一个6年内离婚3次的女人。

  如果这个世界上果然有上帝的话,他一定会夜夜听见一个虔诚到有点儿冗长的祈祷:请用其他任何词语来替代我生命中马不停蹄的“离婚”吧,哪怕是孤独,寂寞,坎坷,忧伤……阿门!

  1.遇见柯晓泉的时候我不过22岁,一个拼命索取而不知付出的年纪。与其说是投入地爱了,不如说是投入地被爱着,我被宠得像个襁褓中的公主。然后,就是那个噩梦般的新婚之夜,我的身体僵硬得像座石像,无论他怎样热情似火也不能将它融化。我的惊讶和伤心不亚于他的——咦,这就是结婚吗?身边这个手忙脚乱,因为羞愤交加而面部扭曲的男人将是我一生一世的厮守?

  可能都想证明我们的婚姻有比性崇高得多的东西吧,第二天早上起来,我们争着冲向厨房,他为我煲了莲子羹,我为他煎了太阳蛋,坐在餐桌前,我们相敬如宾地互相劝诱着:“多吃点儿啊!”

  接着就是5年,波澜不惊一马平川的5年,我们一同吃饭看碟为对方的事业出谋划策,逢年过节去双方父母家尽孝十天半月,做作业一样做一次爱……在旁人眼里,我们是一对说不上楷模也算样板的夫妻,我们自己也认同,我们不仅房子越搬越大,更重要的是一方的头疼脑热足以成为另一方推掉应酬的足够砝码——我不知道年轻气盛的男人柯晓泉这5年是怎么过来的,当我28岁,倏然惊觉这个世界上真有一种天籁叫做“鱼水之欢”时,我的震动与愧疚不啻于一个偷了人家救命钱而良心发现的贼。让我顿悟的男人是林海。

  2.我背叛柯晓泉的是心灵。林海,一个财富与才华同样横溢的男人,一个用语言和肉体让我飘飘欲仙的男人。我觉得自己真的爱上了。我不爱柯晓泉,但为了说服自己离开他,我花了差不多两年的时间。那种朝夕相处,进退与共造就的难以割舍,让我每每想起离婚二字就无比心疼。

  那段日子我常常陷入一种迷惑,想起一道在大红证书上捺手印时那两张青春无邪的面孔我就忍不住要掉泪,有人说过:“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是一辈子走过很多地方,一辈子只睡在一个男人身旁。”我仿佛看到不幸在远处眨动着眼睛嘲笑我。每次与林海约会,我都暗下决心一定要立即结束这种尴尬关系;可回到家面对柯晓泉坦白的笑脸——这个心地厚道的男人,如何承受得起我的骤然离去?

  终于把话说出口是因为林海出的那次不大不小的车祸,看到他额角厚厚缠绕着的纱布上洇出的鲜血,我转身就往家跑。当我一口气说出压在心头太久的重荷时,我清楚地听见,他胸腔里发出的如释重负的叹息。他说,我是男人,我负有责任。我投到他怀里大哭。

  3.离开柯晓泉半年后,我坐进林海装饰了9999朵玫瑰花的宝马。人人都说我撞上了大运,当我是抓住了范柳原的白流苏,包括我自己,直到蜜月结束。那天是在国际饭店俱乐部,他看着我的眼睛:“阿晨,回家主持家务吧。”天知道我的惊讶怎样地铺天盖地:“可是我真的很喜欢现在的工作,并且……具有相当的前程。”他的面色从没有过的严肃:“你没有别的选择。”我笑起来。于人于己林海肯定是从来说一不二,否则也不一定有如今偌大的事业。是呀,业内传奇林海的太太怎么能蹲在一间普通的证券公司里抛头露面呢?说真的,我那点儿成绩跟他比起来,实在九牛一毛。

  既然他的判断和决定永远没有错,那么只好是我错了。他需要的是个柔顺,甜蜜,能总理家事的妻子,他恢弘羽翼下可爱的金边,精美棋盘上光润的棋子——我怕自己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相爱是容易的,相处是困难的。”面对相处,相爱从来溃不成军。我的第二次婚姻只维持了7个月。我虽做了太太,但既烧不好四菜一汤,也使唤不转阿姨保姆,更不喜应酬。因无事可做,睡觉成了最好的消遣,过去30年缺少的睡眠得到了彻底地补偿。而我们的激情好像也因为提前透支而消耗殆尽了。

  关于这场令双方都面上无光的短命婚姻,林海能留给我的抱歉并不很多,我觉得那也理所当然:他打天下的时候我在哪儿?而在他,这样一个叱咤风云的优秀男人需要慰藉的时候,我居然很糟糕地无能为力,甚至昏昏欲睡。要不是有十余年的交情,常虹会和大家一样拿我当阿斗:“你说,前前后后你空搭上这3年青春,所为何来?”于男人,3年是3道魅力的划痕,于女人则是撑过头的弹力裤,怎么也回复不了,松松垮垮,皱皱巴巴。但我嘴硬:“他不也是吗?”常虹说:“好,你不在乎,你的好日子都长长远远在后头一字排开翘首以待呐——可是你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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